当前位置:

用好《条例》强化“四力” 提升党校办学治校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贺遵庆 编辑:张广蓉 2025-08-28 15:56:52
时刻新闻
—分享—

□贺遵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校事业发展,强调党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了新时代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怀化将学好用好《条例》,坚定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党办党校,让“红色熔炉”更具锻造力。《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全党办党校”。近年来,怀化市委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将党校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议事日程,着力克服财政困难,从2025年开始全市党校办学经费每年增加630万元,全市党校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等等。下一步,怀化全市各级党委将按照《条例》要求,坚决扛牢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加强党校领导班子建设,将基本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制约党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全党办党校强大合力。强化市县联动。建立市县协同联动机制,注重以课程建设为中心,统筹市县教学资源,强化“共备、共研、共育、共享”机制,推进市域党校共同体建设,稳步提升党校办学水平。强化督促问效。坚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书记抓基础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列入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建立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培训进度等台账,督促各地党委全面落实落细党校工作。

突出基本培训,让“教学主课”更具穿透力。《条例》明确提出“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要求,开展好基本培训和其他重要培训”。怀化坚持把基本培训作为质量立校的首要任务来抓,着力提高教培质量和效率,2024年党校系统2门课程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三百工程”精品课程库,承办的研讨班、主体班、社会培训班学员“四率”考核均在96%以上。下一步,怀化将进一步推动基本培训任务高质落实,让党校“为党育才”的职能充分彰显。着力提升培训能力。以市县两级党校为主体,优化整合全市企业、高校、部门、乡镇、街道党校资源,不断建立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逐步实现课程共建、教材共编、师资共育、设施共用;建立健全党校教学培训全流程动态评估与适时完善机制,有力推动教学培训能力稳步提升。着力优化培训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重中之重,不断完善“总论+分论+怀化特色”课程体系,深入挖掘向警予、粟裕、滕代远、袁隆平等先烈先辈先进事迹,通道转兵、芷江受降等历史大事,开发一批党性教育精品课,打造3—5条独具特色的党性教育精品线路;紧紧围绕怀化国际陆港建设、5+10产业体系建设、鹤中一体化等全市中心大局,开发一批助力发展精品课,不断提升基本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着力强化培训保障。坚持在领导干部、企业家、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专家学者中选聘师资,盘活潜在办学场地,完善办学设施,积极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两网两平台”建设,以信息化赋能干部教育培训。

突出科研资政,让“参谋智库”更具贡献力。《条例》明确提出,党校科研工作应当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怀化党校系统高度重视科研资政工作,不断完善科研资政考核激励机制,2024年全市党校系统省市理论研讨会获奖23项,4个课程在省级教学比赛中获奖。下一步,怀化党校系统将按照《条例》要求,推动教研咨一体化发展。加强理论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聚焦党的重大创新理论进行学术攻关,积极申报撰写研究课题,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思想穿透力、话语感染力的高水平理论文章,加强对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加强决策咨询,紧紧围绕陆港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三城同创、法治怀化等市之大事,开展重大现实问题课题研究,为“五新四城”战略实施作出高质量决策参考,彰显党校的重要智库责任与担当。

突出从严治校,让“治校规矩”更具约束力。《条例》明确提出,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近年来,怀化市委党校出台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校的规定》等系列文件,健全完善从严治校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学校治理体系。下一步,怀化党校系统将把从严治校要求持续落实到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严以治校。坚定不移贯彻从严治校方针,持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让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在党校蔚然成风。坚持严以治教。健全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教学事故追究等制度,严把课堂讲授质量关、学术研讨政治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党校教师队伍。坚持严以治学。实行“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实践调研”学员培训方式,强化学员“全程跟踪+纪实考核+自我管理”,严实“七不准”纪律,着力打造正气充盈的学府、激浊扬清的殿堂。

(作者系怀化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来源:红网

作者:贺遵庆

编辑:张广蓉

本文为理论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theory.rednet.cn/content/646942/62/1523436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理论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