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文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儿童友好建设从此前116个城市的试点探索,迈入城乡全域推进的常态化新阶段。这份以儿童为本的纲领性文件,将“1米高度”的视角融入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把儿童友好从城市亮点工程变成国家层面的庄严承诺,不仅为亿万家庭纾解了育儿的急难愁盼,更让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温度,在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中充分彰显。
“1米高度”从来不是简单的数字概念,而是要求社会治理者俯身贴近儿童的认知与需求,打破成年人的经验框架。《意见》将这一视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让城市建设学会“蹲下来”看待儿童,这是一种理念上的深刻革新。这份革新,体现在街头转角的小游园、社区边角的游乐设施、公园中的校外实践场地,让儿童服务设施真正嵌入生活日常;落脚在“全覆盖”的目标中,推动街区、社区、公园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自由奔跑、探索自然的天地。当钢筋水泥的城市为孩子留出柔软的成长角落,这份人文关怀,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动写照。
此前的试点建设,让超1.1亿城乡儿童感受到政策温度,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更是实现了三大关键突破,让儿童友好的阳光照亮城乡每一个角落。这份突破,是城乡贯通的普惠,将儿童友好理念向农村延伸,着力补齐乡村儿童游乐、文化、专业服务等短板,让农村儿童与城市孩子共享同等的发展权利。是精准贴心的服务,从0-3岁儿童急危重症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到中小学体育场地节假日向儿童开放,从公共交通为婴幼儿提供优先服务,到景区放宽儿童免票限制,每一项举措都让“儿童优先”从抽象原则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是权利保障的系统性,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筑牢安全底线,又充分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与参与权,为其成长拓宽空间。
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儿童友好建设从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同心同向、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政府要扛起主导责任,将儿童友好项目优先纳入民生实事清单,在财政投入、规划执行、考核评估上形成刚性约束,让政策落地生根、不打折扣。社会要凝聚共建合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参与其中,在设施运营、服务供给、活动开展上提供专业支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而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港湾,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家长更要用心履行监护与陪伴职责,与学校、社会携手,共同守护孩子成长。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建设适宜儿童成长的空间环境,守护好纯粹美好的童年童心,培育民族复兴的新生力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行动,当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关爱与尊重中自由成长,亿万家庭的幸福感会更加真切,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也必将因这份温暖的守护积蓄起更深厚、更持久的前行力量。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正能量网络传播专项基金支持项目)
来源:红网
作者:王同文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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