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飞(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为强化新时期国企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与国有资产安全,纪委内设机构要始终立于企业内部监督执纪的核心主体地位,以高质量建设保障监督执纪的落地质量。针对当前国企纪委内设机构的建设现状,在国企改革发展与纪委监察工作新形势下,从政治引领、“三化”建设、队伍能力、制度体系等多个维度上提出贴合国企经营实际的改建策略,补齐国企纪检机构履职短板,提升内部监督治理的工作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国企的纵深推进中,要求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提升专业水平和实践效果。从企业层面来看,国企纪委内设机构是纪检监察体制的组织末梢,承担企业日常监督、执纪问责、风险防控等核心职能,具有规范企业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净化经营生态的作用。但部分国企纪委内设机构建设落后于企业改革发展的节奏,无法充分发挥其履职效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体系,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建设方向
政治属性是纪委内设机构的第一属性,国企纪委内设机构建设始终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扣党的政治要求开展纪检工作,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在建设国企纪委内设机构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设置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党纪法规、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部署、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将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转化为具体的监督举措。在学习过程中,以保证理论学习成效为中心,结合国企投融资、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工作案例,结合理论要求准确界定履职偏差,确保纪检干部把握准确监督的核心内涵以及工作标准。二是将纪检监督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保障工作。立足企业实际,围绕国企改革、重大项目落地、国资保值增值、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内设机构要持续跟进监督政策落地与决策执行情况,重点排查企业各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纠正经营决策中的偏差,推动政治监督与经营管理同频同步。三是纪检工作要直面各类廉洁风险以及利益矛盾,内设机构要积极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履职理念,破除好人主义思想,明确纪委监督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处置违规违纪问题,以刚性监督坚守政治底线和廉洁底线。
聚焦“三化”建设,夯实履职根基
结合国企层级架构和业务规模,在规范化建设中科学设置纪委内设机构的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专职专岗,严令禁止纪检人员兼任行政、党群、后勤、人事等非纪检岗位。制定《纪检岗位履职说明书》,细化各个岗位的监督范围、工作权限、履职流程、考核标准。专门针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投融资、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设置专属的监督责任人。
统一执纪标准以及操作流程,在法治化建设中梳理汇编《国企纪检监督执纪实操手册》,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强化程序意识以及证据意识。逐项固定线索受理、分类研判、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整改督办等各个环节启动条件、审批权限、办理时限以及文书要件。按照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的问题严重程度不同,划分处置尺度。对于部分案件移送审理取证标准把握不准或者管辖边界存在争议的问题,需要在上级纪委指导下加强与属地监委对接,明确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标准、移送程序、证据要求。对照手册执行执纪工作,留存好书面资料、审批记录等过程性成果,让每个问题处置都合法合规,全程可溯。
作为企业经营管理层,严禁干预线索处置、案件核查、日常监督等纪检专项工作,加强国企纪委内设机构的正规化建设,将国企纪检体制改革要求落实到位,为纪检机构赋予独立的监督权限,特别要向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适当倾斜。统一监督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以及警示教育台账的模板,规范纪检文书撰写、档案归档、问题通报等基础工作,每月开展台账自查,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
加强能力建设,锻造精锐队伍
改变传统单一的选人模式,在纪检队伍建设中拓宽人才选拔渠道,优化队伍人员结构。优先吸纳具备财务审计、工程建设、法律合规、大数据分析等专业背景的人员,以充实纪检队伍。控制好纪检队伍的年龄结构,形成老中青梯次配置。每年安排纪检干部到项目、采购、财务、风控等一线部门轮岗锻炼,并抽调业务骨干进入纪检机构跟班学习,让纪检干部更加熟悉业务流程,进而精准识别业务环节的廉洁风险点位,避免“外行监督内行”的问题。
立足国企业务场景,在专业人才能力培训环节摒弃脱离实际的理论宣讲模式,根据国企纪检工作实战需求开展培训工作。每月选取省内国企系统工程腐败、资金挪用、采购舞弊、利益输送等典型案例开展复盘剖析。每季度组织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专项督查以及交叉办案,采用这种多维度培训模式让纪委监察人员能够在实战中掌握线索排查、谈话突破、证据固定、问题核查的实操技巧。针对国企改革发展中数字化采购、线上招投标等新型业务,纪委内设机构建设要认识到这些业务中引发的新型隐性腐败问题,开展专项风险培训。梳理隐形利益输送、数据造假、关联交易等新型腐败风险点,提升干部精准研判和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
健全制度建设,确保执纪规范
不少国企纪委内设机构的制度建设存在“有制度但不好用”的通病,虽然有着不少的制度文本,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被严格执行且定期更新的不多。要充分发挥制度体系对规范执纪行为、防范履职风险、杜绝监督乱象的保障作用,需要聚焦国企高频风险场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岗位履职要求,梳理国企经营风险特点,制定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廉洁监督细则、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制度等岗位专项履职制度体系。在工程项目中,落实全程旁站监督、月度专项检查以及竣工全面核查。对于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实行事前报备、事中复核、事后溯源的全过程管理。在采购招投标中,将全程留痕、随机抽查、事后复盘的要求落到实处。
严防纪检系统“灯下黑”的问题,作为手握监督权力的纪检干部,自己要始终强化自我约束。在制度层面需要加强内部监管,建立纪检干部个人廉政台账,动态记录干部履职情况、社交报备、个人事项变动、信访反映情况。每月开展内部自查,每季度开展交叉互查、每年完成全面督查,重点排查执纪不严、人情执纪、拖延处置等问题。每个季度组织纪检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纪检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警示,让干部对照案例自查自纠,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立足国有企业全局发展的角度,在纪委内设机构建设中可以加强和发挥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由纪委牵头,加强与企业审计、法务、风控、财务、监事会等部门的协同监督。固定每月召开监督联席会议,及时同步审计疑点、财务异常、合规风险、管理漏洞等信息,打破纪检监督中的部门壁垒,凝聚监督合力。
国有企业纪委内设机构自身建设以提升监督实效为关键,其建设关键不在于规模的大小或者制度数量的多少,而在于解决建设方向、建设方式、建设效果等现实问题,全方位补齐纪检履职中存在的短板,促进其监督执纪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国有企业实现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夯实纪律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雷飞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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