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芷伊(宁乡市沩山乡人民政府)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这八个字,为农村人才工作标定了新方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投资于物”成效显著,路网通达、网络提速、村容焕新,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但“物”的改善不能自动带来“人”的提升。当前乡村缺的不是高楼厂房,而是能把资源变资产、把产品变商品、把村民变股东的人才。把“投资于人”理念落到田间地头,关键就是要把更多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精准投向农民的素质提升、职业发展和潜力开发,让人才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
投资于人,首在精准赋能强本领。本土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其成长的核心瓶颈不在于资源匮乏,而在于学习供给与能力需求的结构性错位。“投资于人”的本质,是要回归“人的全面发展”,将本土人才作为发展的主体而非被动接受的对象,让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本领。这就要求人才培育必须摒弃“一刀切”“填鸭式”灌输,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按需施教,乡镇主导什么产业,就配套什么培训课程;人才欠缺什么技能,就精准补齐什么短板。同时,要推动人才培育从短期突击向终身赋能转变,构建“岗位需求—技能学习—资格认证—职业发展”的完整链条,让种田的懂技术、做电商的会营销、搞管理的懂法治。学习结束不是终点,能力增值才是目的。只有让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可用的本事,投资于人才能真正“投有所值”。
投资于人,贵在价值确权树导向。乡土人才的独特价值,在于扎根田野、深耕实践,将劳动创造与自然禀赋相结合,在田间地头孕育发展动能、创造实在财富。然而,长期以来,以学历、论文为核心的标准化评价体系,往往遮蔽了乡土人才的真实价值,让“土专家”“田秀才”难以获得应有的认可与回报。“投资于人”,本质上是对人作为价值主体的充分尊重,更是对乡土人才价值的精准认可。这就需要打破传统评价壁垒,构建适配乡村场域、贴合乡土实际的人才评价与收益分享机制,让人才在创造价值的同时收获价值、彰显价值。具体而言,要建立“以实绩代学历”“以贡献替论文”的职称评定机制,开辟“乡村工匠”“乡土专家”等专项认定通道,将认定结果与项目扶持、岗位任用、待遇保障直接挂钩,形成“身份确认—待遇兑现—发展赋能”的制度闭环。唯有让乡土人才有身份、有地位、有收益,才能激发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投资于人”真正落地生根。
投资于人,重在持续赋能留人才。能力提升的成效、价值确权的成果,若不能转化为持续的发展动能,前期的“投资”就难以产生长远效益。“投资于人”的最终落脚点,是让人才愿意扎根乡村、能够成长成才、持续贡献力量,这就需要构建让人才安心安身安业的良好生态。一方面,要建立风险兜底机制,对人才创业创新中可能遭遇的失败给予制度性包容,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切实解除人才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建立动态跟踪与进阶培养机制,为乡土人才建立成长档案,定期评估其能力提升、产业带动等成效,对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进阶培训、项目倾斜、岗位晋升等激励,对遇到困难的人才及时提供帮扶、调整发展方向,形成“发现—培育—使用—再提升”的良性循环。人才只有在持续支持中成长、在可预期环境中扎根,让“投资于人”的每一分投入,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持久动能。
当前,我国受过高等教育人口已达2.5亿,这既是“投资于人”的丰厚家底,更是农村人才工作的源头活水。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关键要始终把乡土人才当作发展的主体,以精准赋能强本领、以价值确权树导向、以长效赋能留人才,让乡土人才既有干事创业的“硬本领”,又有受人认可的“好身份”,更有持续发展的“强后劲”,让“投资于人”在希望的田野上结出丰硕成果,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来源:红网
作者:沈芷伊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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