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洞庭湖风光。
□彭思思(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指出人类必须正确理解和运用自然规律,才能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一思想,对于今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之路,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纵观人类发展史,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核心议题,恩格斯曾警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这揭示一味征服自然必将招致反噬的严重后果。从历史经验来看,只有当人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从受制于自然的“必然王国”走向掌握和运用规律的“自由王国”,最终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解。
将这一原理置于当代发展实践中审视,就能获得更深刻的理解。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湖南林业践行“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通过科学规划油茶林面积、不与粮争地;合理利用竹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举措,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河北塞罕坝林场则通过探索更深层次的生态规律,如林分结构优化、智慧林业管理等,推动森林经营从重“量”向提“质”转变,提升了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可见,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非零和博弈,而是辩证统一,当发展实践建立在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两者完全能够相互促进、协同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于实现尊重自然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统一。恩格斯强调,劳动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中介,它既能对自然进行掠夺,也能对自然进行修复与提升。传统粗放模式下的劳动常扮演“环境破坏者”的角色,而现代的绿色发展则倡导一种融合了科技创新与文化内涵的新型劳动,这种劳动不仅能创造物质财富,也注重生态养护和价值提升。
如北京化工大学“盐碱地治理”项目,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核心,运用化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将原本贫瘠的土壤转化为高产的良田,破解了农业生态难题。厦门军营村村民从“索取资源”转变为“养护林木”,通过发展绿色产业,实现贫困山村到“生态村”的蝶变。这些劳动形式在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同时,也增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实现了从“向自然索取”到“与自然共建”的转变。可见,尊重自然规律,推动劳动方式的绿色转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实现人与自然的长期和谐,离不开有效的制度安排与社会共识。恩格斯曾言,需要对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进行变革,以达成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解。这启示我们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健全的法治、科学的政策、有效的治理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我国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建立并实施一系列生态环保制度,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以林长制为统领的生态责任体系等,并切实在完善上下功夫、创新上求突破、协同上做文章、落地上见实效,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普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执行更为有力有效,向世界展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思考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基础。它告诉我们,尊重规律是前提,科学劳动是路径,制度优势是根本。立足当下,我们要继续从经典著作中汲取智慧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绿色融入发展血脉,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更壮丽的篇章。
来源:红网
作者:彭思思
编辑:陈晓丹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theory.rednet.cn/content/646956/51/155480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