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
近日,湖南省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暨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大会,隆重表彰了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这一举措不仅是对民营企业家贡献的充分肯定,更释放出新时代政商关系良性互动的积极信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构建什么样的政商关系、怎样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亲”,强调的是主动服务、靠前作为;“清”,强调的是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讲“亲”不讲“清”,容易滋生腐败;只讲“清”不讲“亲”,则会疏远隔阂。唯有亲清相融、有度有为,方能凝聚起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
“亲”是责任,体现的是服务意识与担当精神。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融资难、转型难、创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政府部门要当好“店小二”,主动靠前服务,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雪中送炭,在企业转型升级时铺路架桥。湖南省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正是“亲”字理念的生动实践。这种“亲”,不是勾肩搭背、利益输送的“亲”,而是坦荡真诚、光明磊落的“亲”,是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的“亲”。
“清”是底线,彰显的是规矩意识与法治精神。政商交往必须有边界、有尺度、有规矩。对领导干部而言,“清”意味着清白纯洁、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对企业家而言,“清”意味着洁身自好、遵纪守法,不行贿、不围猎,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湖南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正是“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的典范,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清”的时代内涵。
亲清相融,关键在于把握好“度”。这个“度”,就是法治的边界、制度的笼子、道德的底线。领导干部要光明正大地与企业交往,把服务企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企业家要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以“亲”激发活力、以“清”保障健康。当“亲”成为常态、“清”成为自觉,政商关系就能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制度保障与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一方面,要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联系服务机制,让企业的诉求有渠道反映、有问题能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执纪,对政商交往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让“亲”有温度、“清”有力度。同时,要营造尊商重商的社会氛围,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发展上有保障。
政商关系不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是一种政治关系、社会关系。良好的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准确把握“亲”“清”的深刻内涵,在亲清相融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在政企同心中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把“亲”与“清”统一起来,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以优良的作风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让民营经济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来源:红网
作者:张祖
编辑:孟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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